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启用后,有望杜绝劣质食品进入市场
从6月1日起,想要开食品店、超市必须先办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。昨日,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,根据食品安全法,我省即将启用食品流通许可证,取代已沿用了几十年的食品卫生许可证。但由于国家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还未出台,需要换证的商户可到当地工商部门递交申请,但暂时还拿不到证。 记者 王松青/文 从启/图
新规:销售食品须办流通证
根据食品安全法,从下个月起,我省工商部门将对流通环节食品经营实行流通许可管理,并发放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。我省将实行“证照分离、先证后照”制度,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代替原来的卫生许可证,成为经营者从事食品销售的前置许可。也就是说,各类超市、副食店等食品经营者在申请营业执照之前,必须先取得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。
办证:门槛将会大幅提高
据工商人员介绍,相比以前申领卫生许可证,办理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门槛将大幅提高。
据悉,申请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条件主要包括: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、包装、贮存等场所,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,并与有毒、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;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、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,有相应的消毒、更衣、盥洗、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腐、防尘、防蝇、防鼠、防虫、洗涤以及处理废水、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;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、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;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,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,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、不洁物。
作用:有望杜绝劣质食品
合肥市工商局食品办负责人蒋玉林告诉记者,食品经营的准入门槛提高,可以从根本上遏制食品安全问题,经营者、消费者都能从中受益。
通过发放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,可以迫使一些食品经营者进行自我规范。经营者不得不重视销售源头,只让好的食品进入市场,从根本上达到杜绝“三无”食品的目的。
“食品流通许可证”上岗,原来的卫生许可证还能用吗?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,“新老许可证换代尚需时日,如果经营者在6月1日之前已领取卫生许可证,原证可继续使用。但是,从6月1日开始,新开设的食品经营企业必须办理‘食品流通许可证’。”
现状:目前只能受理还不能办证
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艾鸿副局长告诉记者,由于国家工商总局至今还未下发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》,暂时不能发证。在这期间,如果经营者需要换证,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递交申请,等有关文件出台后再补交相关材料。
另据蒋玉林透露,合肥市下周有望发放第一张食品流通许可证。